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原则
(一) 公平、竞争、择优
(二)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 向教学一线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二、组织安排
(一)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及纪检监察办公室组成的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各学院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
(三)学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二)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在教师中试行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岗位调离制的暂行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
(三)申报人员必须是我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此次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2014年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用博士毕业评审副高免试英语和计算机的条件,则同时必须符合博士评审副高的其他条件;博士毕业评审正高级不免英语和计算机。(附件10为英语和计算机的免试条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年龄、专业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及学术成果有效期计算的规定。
申报人员的年龄按照申报年的12月31日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均按2014年8月31日计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成果(以实物为准)和教学工作量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其他级别申报人员学术成果(以实物为准)和教学工作量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评聘结合”政策以后凡是当年9月1日聘任的职称,当年1月至8月中取得的科研成果可在下一职称评审中使用。
(六)此次科研成果认定坚持新旧政策并行的原则,即2011年1月1日前的科研成果沿用原长春税务学院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进行认定,2011年1月1日以后的科研成果按新修订的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认定。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凡是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小组。如果本部门同一级别参评人员超过两人必须排序。审核小组人员名单和排序名单(排序表格式见附件5)请盖章后于5月28日(周三)下午1:30-4:30交到综合楼330室。
(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外语合格证(合格证号)、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合格证号)、教师资格证、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
(三)学校对资格审查合格、拟上会人员的学历、毕业学校、职称、任职称时间、科研成果、教学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有关材科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材料同步展示),公示期为3天。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拟上会人员需对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管理、获奖励情况等主要工作业绩在评审会议上进行述职。
(五)根据吉人社办字【2012】116号文件《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
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规定,对各类伪造证件、成果的参评人员,在三年之内取消其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的,评审结果无效,并在学校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初次申报者需交三个表格(纸质加电子版)、材料原件、所有材料电子版。
1.填写的三个表格分别为: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表、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表、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成果表。
2.申报者的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等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不收)需分别装入档案袋(见附件六中的档案袋封面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申报者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不需要)、计算机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原件装入档案袋中(见附件中档案袋封面之六)。
3.申报者所有证书、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等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相机照,格式为jpg,每张照片大小为600KB-1M之间,且电子版的每个文件夹与每个档案袋内容一致,请务必使文字显示清楚。论文的电子版要求杂志封面、目录以及文章的全部页面内容;项目的电子版要求结项证书或者项目合同书;获奖的电子版要求获奖证书或者批文;著作、教材的电子版要求著作的正反封面、版权页、目录。
(二)已通过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并且上过评审委员会的人员需交三个表格(纸质加电子版)、所有材料电子版(2013年被认定并公示过的材料)、有新科研成果的人员请同时再交新科研成果原件及电子版并用“*”号标明(电子版材料要求同上3)。
(三)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表、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成果表及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成果表,三张表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并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盖章后与科研成果原件一起于5月28日下午1:30-4:30交至综合楼330室(三页,无需装订),同时电子版的表格用“本人名字+评审职务名称”为文件名,由单位统一汇总压缩后发到邮箱195333176@qq.com。
(四)学术(技术)成果必须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规定申报,其他学术成果不许申报。核心期刊目录(北大2010年版)查询请登陆: http://www.qikanzazhi.org/fuwu/tools/zhongwenhexinqikan.html
重点期刊可以参照我校权威和核心期刊目录及吉林省教育厅期刊目录(见通知后的附件1、2)。
六、评审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2]104号)规定,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高级每人300元,(破格申报需增加100元考试费)中级每人200元,初级职务100元。
七、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准备布置,5月28日下午13:30-16:30接收申报材料,材料报送地点为综合楼330室,报送材料同时收取评审费。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期刊目录.doc
附件2:教育厅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因文件过大,请在校园网内网查询)
附件3: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2010版本)(因文件过大,请在校园网内网查询)
附件4 : 教师系列评审条件.doc
附件5 : 单位申报人员排序表.xls
附件6:封面.zip
附件7 :参评人员需填写表格.xls
附件8 :吉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doc
附件9 :吉林省图书、资料系列.doc
附件10 :英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doc
附件11:日程安排.xls
联系人:吕敏
电 话:84539085
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