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在开始办理2018年度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
一、救助申请条件
2018年度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78000元以上部分;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6800元以上部分;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54600元以上部分(未经医保部门核准发生的费用、医疗过程中违规产生的费用、特需医疗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费用不在救助范围内)。
二、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申请人请按照《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通知》(附件1)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件2),并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送交人事处综合楼336室,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
三、注意事项
《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表中年度医疗费用栏目请用铅笔填写。
联 系 人: 徐鑫
联系电话:84539081
附件1: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通知
附件2: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15日